一些概念,我们惯见熟闻,习而相忘,却疏忽了讨论背后的本质,比如IP。最近几年,中国文化产业里几乎每个人都在说这个词,但却很少人真正了解这个词。产业大热时候,所有人都只是在赶路,而忘了停下来思考。那究竟什么是IP呢?
Internet Protocol 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intellectual property 知识产权
在百度百科上是这样解释的:个人IP,指个人对某种成果的占有权,在互联网时代,它可以指一个符号、一种价值观、一个共同特征的群体、一部自带流量的内容。这个听起来似乎有些抽象。基于本人多年做咨询的经验,和与无数人沟通的结果来看,要回答一个普遍认知度不高的事物是什么,不妨从它不是什么开始说起。
一、对于IP的定义。人们对IP界定的标准有诸多不同见解,比如很多人都以追求“知名度”为主,但“知名度”可能通过恶意炒作获得。IP既然源于知识产权,它一定是基于某种价值认同。二、对于IP的评价标准。不管是机构还是个人,大多只关注单纯的流量和用户量,更多评估经济效益和产业价值,造成了“唯流量论”等不健康的行业倾向,比如抖音、快手粉丝等。好比太阳花老师讲个人IP课,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:干MCN的,拍抖音短视频干直播。这真是个天大的误解。关于这个正解,我们留到后面《IP是什么鬼(下)》,讲个人IP的时候专门来讲吧。
将“泛娱乐”和“IP”看做进入文化业的抓手,是大多数IP运作的手法。起点是某个广为人知的故事,或者一首歌、一个人、一句话,之后经由影视、游戏、动漫等方式扩大影响力,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。文学、影视和游戏对于IP的意义已经人所共知。文学作品往往是IP的源头,它创作成本低,数量庞大,出现优秀作品的几率也更高。而且,搭建文学的元素是文字,文字是抽象的符号,更少受到具体形象的限制,因此更容易改编成为不同形态的作品。影视则是IP的放大器。文学作品往往细水长流,而影视则可以在短时间内聚拢相当数量的观众,极大地放大了IP的影响。尽管影视本身可能不是最赚钱的环节,但作为IP产业链条的火车头,是最不能放松的一环,比如《西游记》、《喜洋洋》。游戏则是IP最具互动性的媒介。在其他内容形式里,生产者和消费者往往泾渭分明,互动并不是关键环节,但是,游戏却能更容易给用户产生浸入感。而且,游戏是最有产业价值的媒介形式,好的游戏作品,可以为IP带来更多的收益。腾讯可是说是游戏领域的领头羊。据相关报道,在274个版权归属企业的文化产品中,腾讯参与的产品就高达110个,远远领先于其他公司。而且,腾讯手里的IP遍布各类媒介,包括小说、影视、游戏、动漫等。可见,一个好的IP,必须能够以不同的内容形态在不同的平台发挥自己的影响力,换言之,必须有足够的 “开发度”和跨平台的穿越力。那些单纯靠流量刷起来的所谓大V和网红,因为内容价值低,显然不具有顽强的生命力,更没有穿越力。放眼国际市场,我们很容易发现一些头部IP玩家,比如迪士尼、魔兽世界、指环王、宫崎骏、新海诚、One Piece等。他们通过内容取胜,跨界了影视、娱乐、旅游、文教甚至服饰等多个领域。
今天,社会经济从工业时代全面进入互联网时代,商业的娱乐属性越来越强,人们开始更多消费精神产品而不是单纯功能产品,IP便开始大放异彩。不单是企业、产品,随着个体的崛起,个人IP也变得异常火爆。同时,IP的外延也得到了拓展,不再拘泥于文娱领域。在后面的篇章里,我们会就IP在商品和个人两方面和大家展开探讨。